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陕西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经省人社厅研究决定建立谈判机制,适时开展纳入医保支付药品谈判工作。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起草了《陕西省纳入医保支付药品谈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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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纳入医保支付药品谈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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